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安徽农业大学电子政务工作实施方案》,我校稳步推进“教育电子政务系统”平台的应用工作,经过半年的测试、培训和试行,现基本实现校内公文的网上起草、审核、分发,校外来文的网上传阅、批办、处理,本学期以来已利用平台处理校外来文100余件、制发校级文件80件,顺利完成阶段性任务。为加速推进电子政务应用工作,经研究决定,自2012年3月起,除涉密文件外,学校公文全面试行网上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外来文办理
学校接收到省委省政府,省直机关及其他单位的纸质公文(涉密文件除外),由办公室扫描成pdf格式电子公文后,通过教育电子政务平台系统传阅和办理。
二、校级文件制发
1.校级文件(办公室印发的文件)制发全部通过网上办理。学校函件等涉及对外事项、确需制作纸质版本的,网上成文后由校办文印室统一制作。
2.校级文件以word格式在网上分发,分发对象暂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电子政务系统管理员,在试行过程中将逐步扩大分发范围。各系统管理员可面向本单位教职工进行二次分发。
3.为便于工作开展,校级文件在完成分发环节后,将同步在校园网上以flash格式发布,师生可在“电子政务—文件查询”中按照文件印发时间浏览,也可在“校园网主页—校务公开”中按照发文字号类别查询。
三、其他文件制发
各单位自主推进处室文件、学院文件和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文件的网上办理工作,办公室将给予全力支持。
四、安全保密工作
“教育电子政务系统”流转的电子公文同纸质公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为保证网上电子公文流转工作安全、有序实施,各单位务必牢固树立保密意识和网络安全意识,严格执行操作流程,尽量减少工作失误。
在使用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与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张晓伟、柴霞,联系电话:5786010。
附件: 1. 安徽农业大学电子政务工作实施方案
2.安徽农业大学电子政务使用手册
3.常见问题汇总
安徽农业大学办公室
二0一二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