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加强效能建设,进一步提高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的效率和质量,根据《安徽农业大学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校党字〔2005〕73号)、《安徽农业大学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校行字〔2005〕35号)等文件要求,现就规范上会程序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党委常委会是学校党委对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进行决策的主要形式,校长办公会是对学校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进行研究、决策的主要形式,规范相关工作是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具体要求。
2、会议议题采取日常报送的方式。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一般每两周左右召开一次,必要时可分别由党委书记、校长决定随时召开。各单位就提请上会研究的议题认真填写议题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校办主任及分管校领导签字同意后,连同议题书面材料一份提交至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于会前三天交学校主要负责领导审定,未能及时提交的议题,不列入当次会议(紧急情况除外)。
3、经审定上会的议题,由办公室通知申请单位复印有关书面材料(保密材料除外),办公室于会前一天将相关材料送达与会人员(临时召集除外),以便讨论时充分发表意见。
特此通知。
安徽农业大学办公室
2010年12月10日